服務新消息
領退休俸或贍養金又任公職同袍請注意
【本刊訊】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再任公職等職務,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其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新臺幣3萬8130元者,停發退除給與。
輔導會表示,這是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臺幣3萬8130元。
113年因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經費支出
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作業完成
【本刊訊】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輔導會辦理「軍職退休人員因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經費支出挹注退撫基金作業」,業於一一四年二月十三日由國防部會同輔導會確定,一一三年「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計49億6092萬元」,已編入一一五年度「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概算需求審查中;另由輔導會一一四年編列一四一億二三一三萬九五九六元挹注退撫基金款項(其中四十一億二三一三萬九五九六元為一一二年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已於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存入軍人退撫基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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